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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眾弟子責任義務的分際

五、七眾弟子責任義務的分際
佛在世時,曾咐囑七眾佛弟子要互助合作,令正法久住,出家弟子必須荷擔如來家業傳承之責,在家弟子必須護持三寶、修積福報,令僧眾安心辦道、弘揚佛法。佛弟子大分為出家比丘、比丘尼、式叉尼、沙彌、沙彌尼五眾,在家分為優婆塞、優婆夷二眾。比丘是七眾之首,帶領七眾弟子共同荷擔佛教的傳承之責。比丘尼為二僧,亦同樣身肩弘法利生的本分責任。而式叉尼、沙彌、沙彌尼是小眾,必須要盡到奉事師長、專心學道的本分義務。在家男居士、女居士則是以護持三寶為主要的義務。比丘、比丘尼同為荷擔如來家業傳承的責任,彼此間應該相互尊重,如兄弟姊妹般的關係。乃至出家眾與在家眾亦如是,雖身分有上下長幼之別,但同時亦不失眾生平等的精神,彼此間的關係都不離開相互尊重的精神原則,如此才能真正建立和諧互助的自家關係。

依照戒律,比丘與比丘尼不共住,各自有常住的僧團,各自辦道,男眾要依止比丘師父剃度共住學法,女眾也只能依止比丘尼師父剃度共住學法,平時在修行學法上,比丘、比丘尼沒有必須共修的情況,但比丘尼每半月必須向比丘請教誡,就如同定期向兄長請求協助指導,以助道業提升,而實質上的修行還是以自己依止剃度的比丘尼師父的教誡為主。比丘與比丘尼之間,按照戒律,共同修行或作務的機緣是少有必要的,男女僧團都應各自辦道,各自肩負著傳承佛法之責,這是佛陀所制定的模式。現今有很多僧團都是比丘、比丘尼共住修行,這是非常不妥的現象,不但嚴重地妨礙彼此的清淨修行,對比丘尼而言,道業上的提升相對也會有更多的障礙,大多只能停留在修福的層面,除了身分形象上不同以外,所做的事與在家人差別不大。特別是男女眾之間的共住相處,很難不在情感上或生理上產生更多的障礙,除非上頭有真正的明師大德老和尚住持者,其威德力足以震懾住弟子們的煩惱習氣才有資格開緣,否則十之八九都容易造成修行上更多的麻煩,對男女眾雙方都不是件好事。特別是女眾出家,一定要認清楚自己出家的本分義務,首先在心態上就必須要去除依賴男眾的習性,好像生為女眾就必然應該要依附男眾,對世間人而言是有種陰陽調合的說法,但對於離欲修梵行的出家人而言,就不應再分別男女相,都要共同承擔大丈夫的心行,對於這點觀念若沒弄清楚,往後修行的路就不容易走在正道上。

而在家二眾弟子,對於自己所親近護持的師長,也要適當的保持距離,特別是男女眾之間,一樣要嚴守戒律,在家二眾彼此之間的相處亦如是,以避免壞了彼此的梵行,大家都要發心共同護持對方的戒,這樣才是真正善師善友的關係。在護法方面,要盡自己的財力、能力,做內外財布施供養,以報答三寶恩德之心、以盡己本分義務之心來護法。七眾之間關係的分際,彼此要能進退得宜、相互成就,過與不及都有過失,這方面還有待大家共同努力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