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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悟道法師給我的回信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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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信是我的剃度師父悟道法師給我的回信,而我寫去的那封信現已遺失,另外還有許多與師公往來的信件也都遺失了,因為在大約2004年期間,我曾有意閉生死關迫切念佛求往生,就把一些視為遺物的東西都寄回了俗家,至今因故已無法尋得了。在這封回信中裏提到書院一案,記得那是我先前寫信向師父表達我有自己成立道場的草案,請他提出建議,他信中所回之理皆沒錯,為人領眾者及為人師者,最底限度本須是教理通達,所指引的方向亦必是清晰有據,所以過去我在弘法培訓班畢業後習講多年期間都未曾有過弘法之念,直到2010年出家十多年後依據善導思想教行具足;自身建立往生信心之後,才隨緣正式流通法寶,所引導之法,句句有據、法法與佛說之三法印相應,這才能心安理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而向師父提出有意成立書院一事,當時在2003年時我才剛受完戒不久,無論在學修智慧上,在福德因緣上自知都不具足弘法領眾的條件,會提出這個想法,其實只是表現出想向師父表達自己內心的不滿與不服而已,因為當時是無故被迫離開常住道場的,總會感覺不甘心自己的道心和能力就這麼輕易地被踐踏糟蹋了,所以明知自己尚未具足能力,也只是想表明自己確實是個有真道心之人,來日必定會有所作為…,佛性人人平等,千萬不可輕忽末學…之類的暗示,才做出這種顯現出自己內心痛苦煩惱掙扎的狀態之舉而已,這種內心不平和委屈無處平息,一直到十多年後自己在法上的功夫稍稍得力了,才逐漸平復。

 「鴻未至先援弓,兔已亡再呼犬」,「風息時休起浪,岸到處便離船」這是講凡事都得講時節因緣,緣滅時就需放下,不需要再強求。這確實是該如此才能真正隨緣自在,但是對於一個正在飽受著痛苦的受害者,能做得到嗎?能願意放下嗎?若不是一個真正證入空性的人,那是絕對無法做到的。這就如同你的冤親債主就在未與你解冤釋結之時,卻來跟你講這些大道理,相信任何正常的眾生都不會接受的,而我當時亦是如此,何況好馬不吃回頭草,心中的怨結沒有釋懷,又怎可能窩囊的回頭乞求,去求我本來就不是真想要的東西呢?當然這些舉動都只是顯現出當時內心中的煩惱情緒上的發洩而已,所以最初被迫離開常住的頭幾年,偶爾我還是會再回去道場走走,也都是這種情緒性的反應行為,而現在真正放下之後,才能完全專注在自己當下的因緣上,真正上岸了,也就不願再回顧來時路了。

世間人、世間事,沒完沒了,總是剪不斷,理還亂,沒能有個究竟合理處,唯有看破空性,作因緣觀,從中取樂,遊戲其中,這才能化被動為主動,轉動自己的生命之輪。

 

釋愛(仁敬)比丘尼寫於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