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

善導大師的《五部九卷》

觀經玄義分 卷第一

                  善導大師的《五部九卷》
                     觀經玄義分 卷第一
                       沙門 善導 集記



先勸大眾發願歸三寶

道俗時眾等  各發無上心  生死甚難厭  佛法復難欣
共發金剛志  橫超斷四流  願入彌陀界  歸依合掌禮
世尊我一心  歸命盡十方  法性真如海  報化等諸佛
一一菩薩身  眷屬等無量  莊嚴及變化  十地三賢海
時劫滿未滿  智行圓未圓  正使盡未盡  習氣亡未亡
功用無功用  證智未證智  妙覺及等覺  正受金剛心
相應一念後  果德涅槃者  我等咸歸命  三佛菩提尊
無礙神通力  冥加願攝受  我等咸歸命  三乘等賢聖
學佛大悲心  長時無退者  請願遙加備  念念見諸佛
我等愚癡身  曠劫來流轉  今逢釋迦佛  末法之遺跡
彌陀本誓願  極樂之要門  定散等迴向  速證無生身
我依菩薩藏  頓教一乘海  說偈歸三寶  與佛心相應
十方恒沙佛  六通照知我  今乘二尊教  廣開淨土門
願以此功德  平等施一切  同發菩提心  往生安樂國

此《觀經》一部之內,先作七門料簡,然後依文釋義。

第一、先標序題。
第二、次釋其名。
第三、依文釋義,並辨釋宗旨不同、教之大小。
第四、正顯說人差別。
第五、料簡定散二善,通別有異。
第六、和會經論相違,廣施問答,釋去疑情。
第七、料簡韋提聞佛正說得益分齊。

一、先標序題者:

竊以真如廣大,五乘不測其邊;法性深高,十聖莫窮其際。真如之體量,量性不出蠢蠢之心;法性無邊,邊體則元來不動。無塵法界,凡聖齊圓;兩垢如如,則普該於含識。恒沙功德,寂用湛然;但以垢障覆深,淨體無由顯照。

故使大悲隱於西化,驚入火宅之門。灑甘露潤於群萌,輝智炬則朗重昏於永夜。三檀等備,四攝齊收。開示長劫之苦因,悟入永生之樂果。不謂群迷性隔,樂欲不同。雖無一實之機,等有五乘之用。致使布慈雲於三界,注法雨於大悲。莫不等洽塵勞,普沾未聞之益。菩提種子,藉此以抽心;正覺之芽,念念因茲增長。依心起於勝行,門餘八萬四千;漸頓則各稱所宜,隨緣者則皆蒙解脫。

然眾生障重,取悟之者難明;雖可教益多門,凡惑無由遍攬。

遇因韋提致請,我今樂欲往生安樂;唯願如來,教我思惟,教我正受。

然娑婆化主,因其請故,即廣開淨土之要門;安樂能人,顯彰別意之弘願。

其「要門」者,即此《觀經》定散二門是也。定即息慮以凝心,散即廢惡以修善。迴斯二行,求願往生也。

言「弘願」者,如《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又佛密意弘深,教門難曉;三賢十聖,弗測所窺;況我信外輕毛,敢知旨趣。

仰惟釋迦此方發遣,彌陀即彼國來迎;彼喚此遣,豈容不去也。

唯可勤心奉法,畢命為期;捨此穢身,即證彼法性之常樂。

此即略標序題竟。

二、次釋名者:

《經》言「佛說無量壽觀經一卷」。

言「佛」者,乃是西國正音,此土名「覺」,自覺、覺他、覺行窮滿,名之為佛。

言「自覺」者,簡異凡夫;此由聲聞狹劣,唯能自利,闕無利他大悲故。

言「覺他」者,簡異二乘;此由菩薩,有智故能自利,有悲故能利他;常能悲智雙行,不著有無也。

言「覺行窮滿」者,簡異菩薩;此由如來,智行已窮,時劫已滿,出過三位,故名為佛。

言「說」者,口音陳唱,故名為說。

又如來對機說法,多種不同,漸頓隨宜,隱彰有異;或六根通說,相好亦然;應念隨緣,皆蒙證益也。

言「無量壽」者,乃是此地漢音;言「南無阿彌陀佛」者,又是西國正音。

又「南」者是歸,「無」者是命,「阿」者是無,「彌」者是量,「陀」者是壽,「佛」者是覺;故言「歸命無量壽覺」。此乃梵漢相對,其義如此。

今言無量壽者是法,覺者是人;人法並彰,故名阿彌陀佛。

又言人、法者,是所觀之境。即有其二:一者依報,二者正報。

就依報中,即有其三:

一者地下莊嚴:即一切寶幢、光明,互相映發等是。
二者地上莊嚴:即一切寶地、池林、寶樓、宮閣等是。
三者虛空莊嚴:即一切變化寶宮、華網、寶雲、化鳥、風光動發聲樂等是。

如前雖有三種差別,皆是彌陀淨國無漏真實之勝相。此即總結成依報莊嚴也。

又言依報者,從「日觀」下至「華座觀」以來,總明依報。

就此依報中,即有通有別。

言別者,「華座」一觀是其「別依」,唯屬彌陀佛也。餘上「六觀」是其「通依」,即屬法界之凡聖;但使得生者共同受用,故言通也。

又就此六中,即有真有假。

言假者,即「日想、水想、冰想」等,是其「假依」;由是此界中相似可見境相故。

言「真依」者,即從「琉璃地」下至「寶樓觀」以來,是其「真依」;由是彼國真實無漏可見境相故。

二就正報中,亦有其二:

一者主莊嚴:即阿彌陀佛是。
二者聖眾莊嚴:即現在彼眾,及十方法界同生者是。

又就此正報中,亦有通有別。言「別」者,即阿彌陀佛是也。

即此別中,亦有真有假。言「假正報」者,即「第八像觀」是也;
觀音、勢至等亦如是。此由眾生障重,染惑處深,佛恐乍想真容,無由
顯現;故使假立真像以住心,想同彼佛以證境,故言假正報也。

言「真正報」者,即「第九真身觀」是也。此由前假正,漸以息於亂想,心眼得開,粗見彼方清淨二報、種種莊嚴,以除昏惑;由除障故,得見彼真實之境相也。

言「通正報」者,即「觀音、勢至等以下」是也。

向來所言「通、別、真、假」者,正明依正二報也。

言「觀」者,照也。常以淨信心手,以持智慧之輝,照彼彌陀正依等事。

言「經」者,經也。經能持緯,得成匹丈,有其丈用。經能持法,理事相應,定散隨機,義不零落;能令修趣之者,必藉教行之緣因,乘願往生,證彼無為之法樂。既生彼國,更無所畏;長時起行,果極菩提;法身常住,比若虛空。能招此益,故曰為經。

言「一卷」者,此《觀經》一部,雖言兩會正說,總成斯一,故名一卷。

故言「佛說無量壽觀經一卷」。此即釋其名義竟。

三、辨釋宗旨不同、教之大小者:

如《維摩經》以不思議解脫為宗,如《大品經》以空慧為宗。此例非一。

今此《觀經》,即以觀佛三昧為宗,亦以念佛三昧為宗;一心迴願往生淨土為體。

言教之大小者:

問曰:此《經》二藏之中何藏攝?二教之中何教收?

答曰:今此《觀經》,菩薩藏收,頓教攝。

四、辨說人差別者:

凡諸經起說,不過五種:一者佛說,二者聖弟子說,三者天仙說,四者鬼神說,五者變化說。今此《觀經》,是佛自說。

問曰:佛在何處說?為何人說?

答曰:佛在王宮,為韋提等說。

、料簡定散兩門,即有其六:

一、明能請者,即是韋提。
二、明所請者,即是世尊。
三、明能說者,即是如來。
四、明所說,即是定散二善、十六觀門。
五、明能為,即是如來。
六、明所為,即韋提等是也。

問曰:定散二善,因誰致請?

答曰:定善一門,韋提致請;散善一門,是佛自說。

問曰:未審定散二善,出在何文?今既教備不虛,何機得受?

答曰:解有二義:

一者、謗法與無信,八難及非人,此等不受也。斯乃朽林頑石,不可有生潤之期。此等眾生,必無受化之義。

除斯以外,一心信樂,求願往生,上盡一形,下收十念,乘佛願力,莫不皆往。此即答上何機得受義竟。

二、出在何文者,即有通有別。

言「通」者,即有三義不同,何者:

一、從「韋提白佛,唯願為我廣說無憂惱處」者,即是韋提標心,自為通請所求。

二、從「唯願佛日教我觀於清淨業處」者,即是韋提自為通請去行。

三、從「世尊光臺現國」,即是酬前通請「為我廣說」之言。雖有三義不同,答前通竟。

言「別」者,則有二義:

一、從「韋提白佛,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者,即是韋提自為別選所求。

二、從「唯願教我思惟,教我正受」者,即是韋提自為請修別行。

雖有二義不同,答上別竟。

從此以下,次答定散兩門之義。

問曰:云何名定善?云何名散善?

答曰:從日觀下至十三觀以來,名為定善。三福九品,名為散善。

問曰:定善之中,有何差別,出在何文?

答曰:出何文者,《經》言:「教我思惟,教我正受」,即是其文。

言差別者,即有二義:一謂思惟,二謂正受。

言「思惟」者,即是觀前方便,思想彼國依正二報總別相也;
即地觀文中說言:「如此想者,名為粗見極樂國土」,即合上「教我思惟」一句。

言「正受」者,想心都息,緣慮並亡,三昧相應,名為正受;
即地觀文中說言:「若得三昧,見彼國地,了了分明」,即合上「教我正受」一句。

定散雖有二義不同,總答上問竟。

又向來解者,與諸師不同。諸師將思惟一句,用合三福九品,以為散善;正受一句,用通合十六觀,以為定善。

如斯解者,將謂不然。何者?

如《華嚴經》(晉譯卷一一意)說:「思惟正受者,但是三昧之異名。」與此地觀文同。以斯文證,豈得通於散善?又向來韋提上請,但言「教我觀於清淨業處」;次下又請言「教我思惟正受」。雖有二請,唯是定善。又散善之文,都無請處,但是佛自開。次下散善緣中說云:「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以下,即是其文。

、和會經論相違,廣施問答,釋去疑情者:

就此門中,即有其六:

一、先就諸法師解九品之義。
二、即以道理來破之。
三、重舉九品,返對破之。
四、出文來證,定為凡夫,不為聖人。
五、會通別時之意。
六、會通二乘種不生之義。

初、言諸師解者:

先舉上輩三人:言上上者,是四地至七地以來菩薩。何故得知?由到彼即得無生忍故。上中者,是初地至四地以來菩薩。何故得知?由到彼經一小劫得無生忍故。上下者,是種性以上至初地以來菩薩。何故得知?由到彼經三小劫始入初地故。此三品人,皆是大乘聖人生位。

次舉中輩三人者:諸師云:中上是三果人。何以得知?由到彼即得羅漢故。中中者是內凡。何以得知?由到彼得須陀洹故。中下者是世善凡夫,厭苦求生。何以得知?由到彼經一小劫得羅漢果故。此之三品,唯是小乘聖人等也。

下輩三人者:是大乘始學凡夫,隨過輕重,分為三品;共同一位,求願往生者。未必然也,可知。

第二、即以道理來破者:

上言初地至七地以來菩薩者,如《華嚴經》說:「初地以上,七地以來,即是法性生身、變易生身。斯等曾無分段之苦。論其功用,已經二大阿僧祇劫,雙修福智,人法兩空;並是不可思議,神通自在,轉變無方;身居報土,常聞報佛說法;悲化十方,須臾遍滿。」更憂何事,乃藉韋提為其請佛,求生安樂國也?以斯文證,諸師所說,豈非錯也。答上二竟。

上下者:上言從種性至初地以來者,未必然也。如《經》(智度論卷三八意)說:「此等菩薩,名為不退,身居生死,不為生死所染。如鵝鴨在水,水不能濕。」如《大品經》(智度論卷二一意)說:「此位中菩薩,由得二種真善知識守護故不退。何者?一是十方諸佛,二是十方諸大菩薩。常以三業外加,於諸善法無有退失,故名不退位也。此等菩薩,亦能八相成道,教化眾生。論其功行,已經一大阿僧祇劫,雙修福智等。」既有斯勝德,更憂何事,乃藉韋提請求生也?以斯文證,故知諸師所判,還成錯也。此責上輩竟。

次責中輩三人者:諸師云:中上是三果者,然此等之人,三塗永絕,四趣不生。現在雖造罪業,必定不招來報。如佛說言:「此四果人,與我同坐解脫床。」既有斯功力,更復何憂,乃藉韋提請求生路?然諸佛大悲於苦者,心偏愍念常沒眾生,是以勸歸淨土。亦如溺水之人,急須偏救;岸上之者,何用濟為。以斯文證,故知諸師所判,義同前錯也。以下可知。

第三、重舉九品,返對破者:

諸師云:「上品上生人是四地至七地以來菩薩」者,何故《觀經》(意)云:「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者為三?一者但能持戒修慈。二者不能持戒修慈,但能讀誦大乘。三者不能持戒讀經,唯能念佛法僧等。此之三人,各以己業,專精勵意,一日一夜,乃至七日七夜,相續不斷。各迴所作之業,求願往生。命欲終時,阿彌陀佛及與化佛、菩薩、大眾,放光授手;如彈指頃,即生彼國。」以此文證,正是佛去世後,大乘極善上品凡夫,日數雖少,作業時猛。何得判同上聖也?然四地七地以來菩薩,論其功用,不可思議;豈藉一日七日之善,華臺授手,迎接往生也?此即返對上上竟。

次對上中者,諸師云:「是初地四地以來菩薩」者,何故《觀經》云:「不必受持大乘」。云何名「不必」?或讀不讀,故名「不必」;但言善解,未論其行。又(觀經意)言:「深信因果,不謗大乘。以此善根,迴願往生。命欲終時,阿彌陀佛及與化佛、菩薩、大眾,一時授手,即生彼國。」以此文證,亦是佛去世後,大乘凡夫,行業稍弱,致使終時,迎候有異。然初地四地以來菩薩,論其功用,如《華嚴經》(晉譯卷二三意)說,乃是不可思議;豈藉韋提致請,方得往生也?返對上中竟。

次對上下者:諸師云:「是種性以上至初地以來菩薩」者,何故《觀經》云:「亦信因果」。云何「亦信」?或信不信,故名為「亦」。又言:「不謗大乘,但發無上道心。」唯此一句以為正業,更無餘善。「迴斯一行,求願往生。命欲終時,阿彌陀佛及與化佛、菩薩、大眾,一時授手,即得往生。」以斯文證,唯是佛去世後,一切發大乘心眾生,行業不強,致使去時,迎候有異。若論此位中菩薩力勢,十方淨土,隨意往生;豈藉韋提為其請佛,勸生西方極樂國也?返對上下竟。

即此三品,去時有異。云何異?

上上去時,佛與無數化佛,一時授手。
上中去時,佛與千化佛,一時授手。
上下去時,佛與五百化佛,一時授手。
直是業有強弱,致使有斯差別耳。

次對中輩三人者:諸師云:「中上是小乘三果」者,何故《觀經》(意)云:「若有眾生,受持五戒八戒,修行諸戒,不造五逆,無眾過患。命欲終時,阿彌陀佛,與比丘聖眾,放光說法,來現其前,此人見已,即得往生。」以此文證,亦是佛去世後,持小乘戒凡夫,何小聖也?

中中者:諸師云:「見道以前內凡」者,何故《觀經》(意)云:「受持一日一夜戒,迴願往生,命欲終時,見佛即得往生。」以此文證,豈得言是內凡人也?但是佛去世後,無善凡夫,命延日夜,逢遇小緣,授其小戒,迴願往生,以佛願力,即得生也。若論小聖,去亦無妨,但此《觀經》,佛為凡說,不干聖也。

中下者:諸師云:「小乘內凡以前,世俗凡夫,唯修世福求出離」者,何故《觀經》(意)云:「若有眾生,孝養父母,行世仁慈,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說彼佛,國土樂事,四十八願等,此人聞已,即生彼國。」以此文證,但是不遇佛法之人,雖行孝養,亦未有心希求出離。直是臨終遇善,勸令往生。此人因勸迴心,即得往生。又此人在世自然行孝,亦不為出離故行孝道也。

次對下輩三人者:諸師云:「此等之人,乃是大乘始學凡夫,隨過輕重,分為三品,未有道位,難辨階降」者,將謂不然。何者?此三品人,無有佛法、世俗二種善根,唯知作惡。何以得知?如下上文(意)說:「但不作五逆謗法,自餘諸惡,悉皆具造,無有慚愧,乃至一念。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說大乘,教令稱佛一聲。爾時阿彌陀佛即遣化佛、菩薩來迎此人,即得往生。」但如此惡人,觸目皆是。若遇善緣,即得往生;若不遇善,定入三塗,未可出也。

下中者:「此人先受佛戒,受已不持,即便毀破;又偷常住僧物、現前僧物,不淨說法,乃至無有一念慚愧之心。命欲終時,地獄猛火,一時俱至,現在其前。當見火時,即遇善知識,為說彼佛國土功德,勸令往生。此人聞已,即便見佛,隨化往生。」(意)初不遇善,獄火來迎;後逢善故,化佛來迎。斯乃皆是彌陀願力故也。

下下者:「此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此人以惡業故,定墮地獄,多劫無窮。命欲終時,遇善知識,教稱阿彌陀佛,勸令往生。此人依教稱佛,乘念即生。」(意)此人若不遇善,必定下沉;由終遇善,七寶來迎。

又看此《觀經》定善,及三輩上下文意,總是佛去世後,五濁凡夫,但以遇緣有異,致令九品差別。何者?上品三人,是遇大凡夫。中品三人,是遇小凡夫。下品三人,是遇惡凡夫;以惡業故,臨終藉善,乘佛願力,乃得往生;到彼華開,方始發心。

何得言是始學大乘人也?若作此見,自失誤他,為害茲甚。

今以一一出文顯證,欲使今時善惡凡夫,同沾九品,生信無疑,乘佛願力,悉得生也。

第四、出文顯證者:

問曰:上來返對之義,云何得知世尊定為凡夫,不為聖人者,未審直以人情準義,為當亦有聖教來證?

答曰:眾生垢重,智慧淺近;聖意弘深,豈寧自輒。今者一一悉取佛說,以為明證。就此證中,即有其十句。何者?

第一、如《觀經》云:「佛告韋提:我今為汝廣說眾譬,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欲修淨業者,得生西方極樂國土」者,是其一證也。

二、言「如來今者,為未來世一切眾生,為煩惱賊之所害者,說清淨業」者,是其二證也。

三、言「如來今者,教韋提希,及未來世一切眾生,觀於西方極樂世界」者,是其三證也。

四、言「韋提白佛:我今因佛力故,見彼國土;若佛滅後,諸眾生等,濁惡不善,五苦所逼,云何當見彼佛國土」者,是其四證也。

五、如日觀初云:「佛告韋提:汝及眾生專念」以下,乃至「一切眾生,自非生盲,有目之徒見日」以來者,是其五證也。

六、如地觀中說言:「佛告阿難:汝持佛語,為未來世一切眾生,欲脫苦者,說是觀地法」者,是其六證也。

七、如華座觀中說言:「韋提白佛:我因佛力,得見阿彌陀佛及二菩薩,未來眾生云何得見」者,是其七證也。

八、次下答請中說言:「佛告韋提:汝及眾生,欲觀彼佛者,當起想念」者,是其八證也。

九、如像觀中說言:「佛告韋提:諸佛如來,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者,是其九證也。

十、如九品之中,一一說言「為諸眾生」者,是其十證也。

上來雖有十句不同,證明如來說此十六觀法,但為常沒眾生,不干大小聖也。以斯文證,豈是謬哉!

第五、會通別時意者,即有其二:

一、《論》(真諦譯攝大乘論卷中意)云:「如人念多寶佛,即於無上菩提得不退墮」者:凡言菩提,乃是佛果之名,亦是正報。道理成佛之法,要須萬行圓備,方乃剋成;豈將念佛一行即望成者,無有是處。

雖言未證,萬行之中,是其一行。何以得知?如《華嚴經》(晉譯卷四六意)說:「功德雲比丘語善財言:我於佛法三昧海中,唯知一行,所謂念佛三昧。」以此文證,豈非一行也。

雖是一行,於生死中,乃至成佛,永不退沒,故名不墮。

問曰:若爾者,《法華經》(卷一)云:「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亦應成佛竟也。此之二文,有何差別?

答曰:《論》中稱佛,唯欲自成佛果;《經》中稱佛,為簡異九十五種外道。然外道之中,都無稱佛之人;但使稱佛一口,即在佛道中攝,故言「已竟」。

二、《論》(真諦譯攝大乘論卷中意)中說云:「如人唯由發願生安樂土」者,久來通論之家不會論意,錯引下品下生,十聲稱佛,與此相似,未即得生。如一金錢得成千者,多日乃得,非一日即得成千;十聲稱佛亦復是,但與遠生作因,是故未即得生。道佛直為當來凡夫,欲令捨惡稱佛,誑言道生,實未得生,名作別時意者。

何故《阿彌陀經》(意)云:「佛告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即應執持名號,一日乃至七日,一心願生;命欲終時,阿彌陀,與諸聖眾,迎接往生。」次下:「十方各如恒河沙等諸佛,各出廣長舌相,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說誠實言:汝等眾生,皆應信是,一切諸佛所護念經。」言「護念」者,即是上文一日乃至七日稱佛之名也。

今既有斯聖教以為明證,未審今時一切行者,不知何意?凡小之論乃加信受,諸佛誠言返將妄語。苦哉奈劇,能出如此不忍之言。

雖然,仰願一切欲往生知識等,善自思量:寧傷今世,錯信佛語,不可執菩薩論以為指南。若依此執者,即是自失誤他也。

問曰:云何起行,而言不得往生?

答曰:若欲往生者,要須行願具足,方可得生;今此論中,但言發願,不論有行。

問曰:何故不論?

答曰:乃至一念,曾未措心,是故不論。

問曰:願行之義,有何差別?

答曰:如《經》中說,但有其行,行即孤,亦無所至;但有其願,願即虛,亦無所至;要須願行相扶,所為皆剋。是故今此《論》中,直言發願,不論有行,是故未即得生,與遠生作因者,其義實也。

問曰:願意云何,乃言不生?

答曰:聞他說言西方快樂不可思議,即作願言:「我亦願生」,道此語已,更不相續,故名願也。

今此《觀經》中,十聲稱佛,即有十願十行具足。云何具足?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又來《論》(真諦譯攝大乘論卷中意)中,「稱多寶佛為求佛果」,即是正報;下「唯發願求生淨土」,即是依報。一正一依,豈得相似?然正報難期,一行雖精未剋;依報易求,所以一願之心未入。

雖然,譬如邊方,投化即易,為主即難。今時願往生者,並是一切投化眾生,豈非易也。

但能上盡一形,下至十念,以佛願力,莫不皆往,故名易也。

斯乃不可以言定義,取信之者懷疑;要引聖教來明,欲使聞之者方能遣惑。

第六、會通二乘種不生義者:

問曰:彌陀淨國,為當是報是化也?

答曰:是報非化。云何得知?如《大乘同性經》(卷下意)說:「西方安樂阿彌陀佛,是報佛報土。」又《無量壽經》云:「法藏比丘在世饒王佛所行菩薩道時,發四十八願,一一願言: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今既成佛,即是酬因之身也。又《觀經》中,上輩三人,臨命終時,皆言:「阿彌陀佛,及與化佛,來迎此人。」然報身兼化,共來授手,故名為與。以此文證,故知是報。

然報、應二身者,眼目之異名;前翻報作應,後翻應作報。凡言報者,因行不虛,定招來果;以果應因,故名為報。又三大僧祇所修萬行,必定應得菩提;今既道成,即是應身。斯乃過、現諸佛,辨立三身;除斯以外,更無別體。縱使無窮八相,名號塵沙,剋體而論,眾歸化攝。今彼彌陀,現是報也。

問曰:既言報者,報身常住,永無生滅。何故《觀音授記經》說:「阿彌陀佛亦有入涅槃時」此之一義,若為通釋?

答曰:入、不入義者,唯是諸佛境界。尚非三乘淺智所窺;豈況小凡輒能知也?雖然,必欲知者,敢引佛經以為明證。何者?

如《大品經》〈涅槃非化品〉(卷二九)中說云:「佛告須菩提:『於汝意云何?若有化人作化人,是化頗有實事不空者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佛告須菩提:『色即是化,受、想、行、識即是化,乃至一切種智即是化。』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世間法是化,出世間法亦是化: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三解脫門、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並諸法果;及賢聖人:所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菩薩摩訶薩、諸佛世尊,是法亦是化不?』佛告須菩提:『一切法皆是化,於是法中:有聲聞法變化、有辟支佛法變化、有菩薩法變化、有諸佛法變化、有煩惱法變化、有業因緣法變化。以是因緣故,須菩提!一切法皆是化。』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諸煩惱斷,所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辟支佛道,斷諸煩惱習,皆是變化不?』佛告須菩提:『若有法生滅相者,皆是變化。』須菩提言:『世尊:何等法非變化?』佛言:『若法無生無滅,是非變化。』須菩提言:『何等是不生不滅非變化?』佛言:『無誑相涅槃,是法非變化。』『世尊!如佛自說諸法平等,非聲聞作、非辟支佛作、非諸菩薩摩訶薩作、非諸佛作,有佛無佛,諸法性常空,性空即是涅槃,云何涅槃一法非如化?』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諸法平等,非聲聞所作,乃至性空即是涅槃。若新發意菩薩,聞是一切法皆畢竟性空,乃至涅槃亦皆如化者,心則驚怖。為是新發意菩薩故,分別生滅者如化,不生不滅者不如化耶。』」

今既以斯聖教驗知,彌陀定是報也;縱使後入涅槃,其義無妨。諸有智者,應知。

問曰:彼佛及土,既言報者,報法高妙,小聖難階;垢障凡夫,云何得入?

答曰:若論眾生垢障,實難欣趣。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

問曰:若言凡夫小聖得生者,何故天親《淨土論》云:「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今彼國中現有二乘,如斯論教,若為消釋?

答曰:子但誦其文,不窺理況;加以封拙懷迷,無由啟悟。今引佛教以為明證,卻汝疑情。何者?即《觀經》下輩三人是也。何以得知?如下品上生云:「或有眾生,多造惡法,無有慚愧。如此愚人,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說大乘,教令稱阿彌陀佛。當稱佛時,化佛、菩薩現在其前;金光華蓋,迎還彼土。華開以後,觀音為說大乘,此人聞已,即發無上道心。」

問曰:種之與心,有何差別?

答曰:但以取便而言,義無差別。當華開之時,此人身器清淨,正堪聞法,亦不簡大小,但使得聞,即便生信。是以觀音不為說小,先為說大。聞大歡喜,即發無上道心,即名大乘種生,亦名大乘心生。又當華開時,觀音先為說小乘者,聞小生信,即名二乘種生,亦名二乘心生。此品既爾,下二亦然。此三品人,俱在彼發心。正由聞大,即大乘種生;由不聞小故,所以二乘種不生。凡言種者,即是其心也。

上來解「二乘種不生」義竟。

「女人及根缺」義者,彼無故,可知。

又十方眾生,修小乘戒行,願往生者,一無妨礙,悉得往生。但到彼先證小果,證已即轉向大;一轉向大以去,更不退生二乘之心,故名二乘種不生。

前解就不定之始,後解就小果之終也。應知。

第七、料簡韋提聞佛正說,得益分齊者:

問曰:韋提既言得忍,未審何時得忍,出在何文?

答曰:韋提得忍,出在第七觀初。《經》(意)云:「佛告韋提:『
佛當為汝分別解說除苦惱法。』說是語時,無量壽佛住立空中,觀音勢
至侍立左右。時韋提應時得見,接足作禮。」歡喜讚歎,即得無生法忍
。何以得知?如下〈利益分〉中說言:「得見佛身及二菩薩,心生歡喜
,歎未曾有,廓然大悟,得無生忍。」非是光臺中見國時得也。

問曰:上文中說言:「見彼國土極妙樂事,心歡喜故,應時即得無生法忍。」此之一義,云何通釋?

答曰:如此義者,但是世尊酬前別請,舉勸利益方便之由序。何以得知?次下文中說言:「諸佛如來有異方便,令汝得見。」次下日想、水想、冰想,乃至十三觀以來,盡名異方便也。欲使眾生,於此觀門,一一得成,見彼妙事,心歡喜故,即得無生。斯乃直是如來慈哀末代,舉勸勵修;欲令積學之者無遺,聖力冥加現益故也。

證曰:掌握機系,十有三結,條條順理,以應玄門。訖此義周,三呈前證者矣。

上來雖有七段不同,總是文前玄義;料簡經論相違妨難,一一引教證明,欲使信者無疑,求者無滯。應知。

觀經玄義分    卷第一

 

觀經序分義 卷第二
觀經正宗分定善義 卷第三
觀經正宗分散善義 卷第四
《觀念阿彌陀佛相海三昧功德法門經》一卷
《往生禮讚偈》一卷 沙門 善導 集記
《往生禮讚偈》一卷 (第一、謹依《大經》,釋迦佛勸禮讚阿彌陀佛十二光名,求願往 生;一十九拜,當日沒時禮。取中下懺悔亦得。)之一
《往生禮讚偈》一卷 (第一、謹依《大經》,釋迦佛勸禮讚阿彌陀佛十二光名,求願往 生;一十九拜,當日沒時禮。取中下懺悔亦得。)之二
《安樂行道轉經願生淨土法事讚》卷上
《安樂行道轉經願生淨土法事讚》卷下x
《依觀經等明般舟三昧行道往生讚》一卷x